关于办理201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关于办理201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解除学校教职员工的后顾之忧并为其提供适当的意外伤害保障,我校为学校教职工办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保范围
投保范围包括学校的在职员工、退休员工且身体健康者。
投保年龄:65周岁以下(含65岁,即194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保险费: 100元/份(18-60周岁可买2份)
保险金额:意外身故、残疾 12万元/份
意外门诊、住院医疗 1.2万元/份
险种 | 保障范围 | 报销比例 |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 因意外所致身故或残疾 | 身故:一次性给付12万元/份 残疾:按10%——100%给付 (以12万元/份为限) |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 因意外支出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 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90%报销 (以1.2万元/份为限) |
人保寿险公共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 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时因意外所致身故或残疾 | 身故:一次性给付40万元/份 残疾:按10%——100%给付 (以40万元/份为限) |
三、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一年(2013年01月11日零时起至2014年01月10日二十四时止)
本险种无观察期限制,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不限赔付次数。各单位如要组织教职工参加,请与社保科联系,由社保科代为办理保险手续。
请各单位务必在12月7日前将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名单的文本(1份,加盖公章)和EXCEL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社保科。文本、电子文档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
联系电话:85401101、85404002
保险公司电话:13981717606 (联系人:叶一)
人事处社保科
2012年11月14日